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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困群体帮扶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细则——永宁街道扶贫分会    

供稿:本站|发布时间:2022/01/18    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,做好特困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和人文关怀,根据区扶贫三会工作指导意见,结合我街实际,制定永宁街道《特困群体帮扶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细则》如下:

一、慰问对象

本街范围内,“十三五”期间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(不含迁出、死亡、删除人员)、低保边缘家庭、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特困群体。

二、慰问原则

1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,做到政策公开、过程透明、结果公正。

2、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,着眼于解决突发困难、摆脱临时困境。

3、坚持适度而行的原则,保障慰问水平与筹资规模相适应。

三、慰问范围

1、重大疾病:符合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药费用较大的困难家庭。

2、困难学生:当年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学费困难的家庭。

3、孤寡老人:符合年龄70周岁以上,长期无子女照顾的困难人员。

4、一户多残:符合一户中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且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。

5、重大变故:当年家庭中发生重大意外变故,如家庭成员交通意外致残(三级残及以上)致亡、不明原因死亡等。

四、慰问标准

1、重大疾病:按照1200/人的标准进行慰问。

2、困难学生:按照1000/人的标准进行慰问。

3、孤寡老人:按照1000/人的标准进行慰问。

4、一户多残:按照1000/户的标准进行慰问。

5、重大变故:按照1000/户的标准进行慰问。

五、慰问时间

202111日—20211231日,凡此期间内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人员,由所在村(社区)负责梳理上报,经村(社区)公示无异议后,报区扶贫三会审批,补助资金由街道统一发至个人账户。

 

永宁街道扶贫协会

2022112
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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