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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发2023年乡村振兴扶持资金计划的通知    

供稿:本站|发布时间:2023/02/01    

各区乡村振兴“三会:

为认真落实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办公会通过的2023年度扶预算方案,有效发挥乡村振兴扶资金作用,确保年度扶资金高效落实到位,经研究决定,2023年市扶资金计划初步安排如下:

1、慈善扶持项目资金(原为重点村增收基金)70万元。其中江宁、浦口、溧水区各10万元;六合、高淳区各20万元。

2、扶贷款贴息资金36万元。其中六合、溧水、高淳区各12万元。

3、直补项目(精准扶贫特色项目)25万元。江宁、浦口、六合、溧水、高淳区各5万元。

4、改革试点扶持资金44万元。其中江宁、浦口区各22万元(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各12万元扶持试点项目资金10万元)

5、数字赋能扶持资金10万元。溧水10万元。

6、助学帮扶资金32万元.其中江宁、浦口、六合、溧水、高淳各5万元江北新区2万元.栖霞2万元,中嘉冠名3万元

7、扶贫周转金220万元。各区按计划继续落实

请各区“三会”根据市“三会”下达的2023年扶资金计划和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要求,结合本区实际统筹作出安排并精准落实到位。


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

2023年2月1日
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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